二手房买卖中,买方要随意更改产权归属名,请问这合同有效吗?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签了合同一个月后,在做商业贷款过程中突然提出产权要做他老婆的名字,还说合同虽然是他签的,他有权爱做谁的名字就做谁的名字。但合同上任何一处都没出现他老婆的名字,请问这说法合理吗?这样卖方是我有权终止买卖合同吗?
2014-04-07 14:32 落叶飘飘yp(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年04月07日 15时04分
你有权终止合同的
2 林传雄律师 2014-04-07 15:17
按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处理,具体要看合同内容再定,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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