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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动手打我,第1次用拳打了我头部、胸及腹部,其后被人拉住
对方先动手打我,第1次用拳打了我头部、胸及腹部,其后被人拉住 对方先动手打我,第1次用拳打了我头部、胸及腹部,其后被人拉住,由于我没逃,他便挣脱别人又把我抓住在腰部用拳打,脚跺,这次我急忙逃避,结果他又追来,情急之下我拿起1个板凳朝他砸去,结果把对方的脸划了1个有两公分长的口子,到医说缝了4针,住了10天医院,我也因软组织挫伤去住了8天,现在对方要去医院美容,请问派出所该怎样处理?
2014-04-06 10:00 短信用户(甘肃-金昌)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4-04-06 10:31
互相抵顶民事赔偿。
2 钟晶律师  2014-04-06 11:17
你好,派出所会让你们对于民事赔偿进行协商的
3 杨琪律师  2014-04-06 11:23
你好,等待公安的调查结果。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4-06 11:24
你好,各自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5 高付华律师  2014-04-06 12:36
你好,具体责任承担需结合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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