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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男孩突然横穿马路,车速二十码,小孩皮外伤,但是说头疼,责任怎么划分。
5岁男孩突然横穿马路,车速二十码,小孩皮外伤,但是说头疼,责任怎么划分。 当时人紧张,没有报警,没有拍照,就把小孩送往医院,听医生的做了头部ct检查和手臂拍片,结果都显示正常,小孩家长要求留院观察。
 麻烦问下这个责任应该由哪方承担?
2014-04-05 18:44 z67589……(湖北-孝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4-04-05 18:50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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