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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天津,我想咨询一下因为民间借贷,已经申请执行了,被告跑了
我在天津,我想咨询一下因为民间借贷,已经申请执行了,被告跑了 我在天津,我想咨询一下因为民间借贷,已经申请执行了,被告跑了,被告户籍地有被告农业地,如果让执行局把被告使用权的农业地承包或出租给被告户籍地的村民种粮食,把承包费或租金执行给我,把这费用算成被告的还款。此举可行嘛?
2014-04-04 12:40 微信用户(天津)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4-04 12:44
你好,可以把使用权折价直接给你,你来处分。
2 孙新律师  2014-04-04 13:24
你好,一般法院不会这样处理问题!很难执行
3 孙新律师  2014-04-04 14:45
可能性不大。
4 孙新律师  2014-04-04 17:00
你好,法院一般不会如此执行。
5 齐志龙律师  2014-04-05 09:17
不会的很难执行
6 金雅东律师  2014-04-05 13:52
你好,法院执行庭是不可能这么做的,涉及到农村的土地问题法院不好处理。
7 孙新律师  2014-04-06 11:53
不可以。土地承包权是是我国特色的一种产权。另外你所提供的方案操作无法保证,所以执行局是不可能照此办理。土地承包权现在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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