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其他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是扬州市邗江区的1名公办教师,参加单位全额集资建房
律师,您好!我是扬州市邗江区的1名公办教师,参加单位全额集资建房 律师,您好!我是扬州市邗江区的1名公办教师,参加单位全额集资建房,镇政府出地皮(政府获得了十几万元的地皮费用和1楼门面房所有权并出售),除此外我们没有享受单位任何补贴。现在单位实行货币分房,区教育局却认为我们已享受了福利分房,取消了我们货币分房的资格。请问教育局这样做合法合理吗?谢谢!
2014-04-04 11:46 gary19……(江苏-扬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04 11:50
这是不合法的
2 孙新律师  2014-04-04 11:51
你好,这样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建议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情况可以来电来访详谈。
3 110网律师  2014-04-04 12:06
不合法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