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到期,找不到借款人怎么办? 手中有借条,当时承诺2年还清,但2年后他家拆迁了,不住那了,手机也换号了,找不到人了,这种情况起诉有效吗?还有可能追回欠款吗?应该怎么做?
2014-04-04 11:40 有空瞎折腾(天津)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04 11:44
这是要找到人才能起诉的
2 孙新律师 2014-04-04 11:41
你好,债务人为达到恶意逃债的目的而一去不返的现象经常发生,由于受诉讼时效的制约,往往会给债权人主张权利带来很大困难。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款案件,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两条途径追计欠款。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第一条途径是,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第二条途径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我国《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
第三条途径是,如果担保人或保证人,可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
3 孙新律师 2014-04-04 11:42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如果盲目起诉可能不能立案,要注意诉讼时效。具体情况可以来电来访。
4 何翠主任律师 2014-04-04 12:03
尽快起诉吧,可以公告送达
5 孙新律师 2014-04-04 13:26
你好,收集证据,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返还责任。找不到对方,可以公告审理本案!
6 110网律师 2014-04-04 13:49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如果盲目起诉可能不能立案,要注意诉讼时效。
7 110网律师 2014-04-04 14:07
委托律师处理吧
8 韩委志律师 2014-04-04 15:11
建议及时诉讼解决此事。
9 齐志龙律师 2014-04-05 09:19
抓紧起诉
10 孙新律师 2014-04-14 21:47
起诉是可以的,是可以公告送达的!建议来电或律所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