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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律师
请教律师 我和丈夫分居两地,有一女上五年级,为了女儿念初中,去年购了一套学区房,在我一个人名下,因为购买时,房款全由我和我娘家支付(包括公积金贷款和我向亲友借款,有借条)丈夫知道我们买房,但以“没钱”为理由,没出一分钱 平时也只每月给女儿部分生活费,别的没管过一点事
现在他和我说,要贷款还要我签字担保,想请问下1.如果我签字了,我名下这套房子,如果发生债务了,会被强行抵债,(目前房子还没还清公积金贷款和向他人的借款)2.因为不在一地,对于他具体的情况我不了解,我可以拒绝签字担保吗?3.要怎么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我们母女的利益呢
2014-04-04 00:14 lljj76(浙江-嘉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4-04-04 08:49
你可以不签字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4-04 13:02
案件整个过程相对复杂,要想做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委托律师全程介入。
3 张  静律师  2014-04-04 06:45
协商不成建议起诉法院解决
4 110网律师  2014-04-04 08:20
你们这些事情都是婚内产生的
5 110网律师  2014-04-04 09:13
建议不要担保
6 110网律师  2014-04-04 17:52
感情破裂,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只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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