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纠纷 我家与建房施工方于2010年4月13号签定建房合同,即时生效.合同约定,按国家标准建房.共150个平方.包工包料,定于6月13号交房.合同上有规定如果超出期限,每天扣建房总款的百分之一.合同上约定建房款分3次付清.即:一开工先付百分之三十.主体工程{即房顶}完工再付百分之三十.房子完工并交由城建局验收合格后付剩下的百分之四十.房子在6月13号的时候房顶都没有完成.7月份还在抹内外墙.直到现在,厨房的地砖还有几块不合格的需要返工的,都还没有贴上,还是几个坑.厨房应该由建房方购买安装的洗菜盆也没有装上.房子主体完工后,经测量,房子对角线相差7到23工分不等.房子8月初基本完工.但是还没有验收.建房款还有百分之四十未给付.今天建房方在房子未验收的情况下来要剩下的建房款,还强说房子于6月13号已经交工.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如果以他逾期交房和房子答不到国家标准为由拒绝支付剩下的建房款有根据么?他的房子到现在地砖还有5块返工的没装,菜盆也没装,能不能算完工?
2010-10-24 14:07 陈奇(新疆-巴音郭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0-24 16:14
你好!
6月13号后你接收使用房子没有,如接收,视为交工。
“菜盆也没装,能不能算完工”要看你们的约定。如约定的中有,就是。
质量问题是要验收后才能定的。
定于6月13号交房,是约定的交什么样的房,如是主体完工的房,就没违约。
6月13号后你接收使用房子没有,如接收,视为交工。
“菜盆也没装,能不能算完工”要看你们的约定。如约定的中有,就是。
质量问题是要验收后才能定的。
定于6月13号交房,是约定的交什么样的房,如是主体完工的房,就没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