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时财产的分割问题 我于2009年10月结婚,婚后我单位集资建房,由于我们只有工资收入,别无其它收入,双方工资也就勉强维持生活,我无力集资房屋,父母看我可怜,出资为我购买的房屋,房屋产权证至今没有办理,交房款收据是我的名字。父母出资的方式是:一部分是银行汇款给我,另一部分是弟弟捎款给我。现在我们离婚,女方提出要将此房按共同财产分割。我该怎么办?请尊敬的律师给我一个建议。谢谢!
2014-04-03 15:57 131301……(甘肃-甘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4月03日 16时04分
您好,如果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的话,实际上你们并没有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房屋还是属于开发商的,所以你妻子是不能要求分割的。而你向父母借款,这笔款项可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2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4-04-03 16:46
法院只判决使用权。
3 孙新律师 2014-04-03 16:21
婚后购买的房产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4 在线律师 2014-04-03 16:30
婚后购买未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现在你们产权证没有办下来,你们也没有房子的所有权!
5 张国权律师 2014-04-03 16:41
你好,婚后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你的父母出钱,则可以做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