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罚钱吗? 8月25日我把房租给江苏的赵女士,10月14日退租,17日又租北流的高生,19日工商来人查房,仃水电说我租房给传销人员。又说公安局抓到传销头目王某,招认住在我房里。他们认为赵女士为传销人员,我打电话问走赵女士,她在江苏。工商局要罚我钱,能吗?我该怎么做?
2010-10-24 12:36 kXv8136(广西-贵港)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10-24 13:10
你好,如果没有事实依据,不能乱罚钱。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