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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领结婚证,男方要求补偿所有经济损失,怎么办?
没领结婚证,男方要求补偿所有经济损失,怎么办? 我们结婚不到两个月,因感情不和要求离婚,但没领结婚手续,男方要求返还彩礼,并要求赔偿经常损失和办酒席的所有费用,该怎么处理
2014-04-02 21:50 941107……(陕西-西安)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4年04月02日 22时02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从法律上来说,你们根本就没结婚,当然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属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动分开就可以;因此你无权起诉离婚。
    2,《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彩礼返还额度应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给付方的经济状况以及过错责任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全部或部分返还。宴请费用未实际取得不能返还。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不在彩礼之列,不得请求返还。小额的认定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当事人的经济能力等条件综合判断。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02 21:53
这是可以不返还的
3 110网律师  2014-04-02 21:54
彩礼可以处理,其它依据不是很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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