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后跑了 我开车撞了一个人.跑了.那天很晚雨很大.没有路人看见.最多估计车牌号被记下了.如果他报警.我要不要坐牢?
2010-10-24 02:18 zhou28……(福建-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0-24 07:40
得看具体情况,最好去自首。
2 吴接赟律师 2010-10-24 09:17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如果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但经过公安机关的调查,交通事故责任仍然能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规定认定的,应当根据有关证据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不适用责任推定的原则。应根据当事人所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依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行政、刑事)。具体分为: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3.而对犯有交通肇事罪后自首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第4款规定,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1.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3.而对犯有交通肇事罪后自首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第4款规定,可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