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特许经营权问题 按照上海市城市基础建设特许经营条例第四十七条(社会化经营涉及股权转让)
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化经营涉及股权转让的,应当在转让前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
目前项目公司已获得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与第三方合资后(第三方获得控股地位),项目公司是否需要重新通过招标等合法途径获得特许权?
城市基础设施社会化经营涉及股权转让的,应当在转让前依法取得特许经营权。
目前项目公司已获得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与第三方合资后(第三方获得控股地位),项目公司是否需要重新通过招标等合法途径获得特许权?
2014-04-02 11:08 mengji……(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4-02 11:11
这是可以要办理的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4-04-02 15:07
是可以要办理的
3 韦云律师 2014-04-02 11:33
你好,如果你所说的“项目公司与第三方合资(第三方获得控股地位)”,是指第三方通过增资入股形式控股项目公司,不需要。
4 张向锋律师 2014-04-02 12:44
股权转让不涉及特许经营权。
5 邹高飞律师 2014-04-02 13:39
你好,股权转让不涉及特许经营权。如需帮助请来电详询,本律师经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6 110网律师 2014-04-02 18:15
不需要的。
7 李仁红律师 2014-04-03 08:13
不需要的,如果内部发生重大变化,可由政府临时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