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房屋所属问题! 谢谢! 本人哥哥单位在2006年分了一套福利房,当时因为哥哥家才新买了一套商品房没有钱购买,经我们商量后,决定房子还是要,但是由我出钱买,我来住。但因为房产证要等到还贷完后才能过户到我的名下。房子到现在还是哥哥的名字,贷款还差一年就还清了。(因为单位分房价格便宜,我还另外付了25万元做为我们买下这套房的差价补尝和感谢,支付给我大嫂)。去年哥哥查出了癌症,但还健在。现在嫂子出面要求我搬出房子,理由是大哥不在后她们现在住的房子还贷压力大,她没有还款能力。我想请问一下,如果大哥和我做了房屋所属的公证,大嫂当时收我25万元的补尝款的录音同时都有的话。这套房子是否就可以被认定归属人是我,而不是大哥夫妻的了?急
2010-10-23 17:58 lwd(北京-海淀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23 18:04
你大哥夫妻与你之间用协议约定该房屋属于你所有是可行的.
2 谷友军律师 2010-10-23 18:06
只要该房屋可以上市交易,你可以主张该房屋的所有权。
3 孙新律师 2010-10-23 20:12
1、完全可以。
4 孙新律师 2010-10-23 21:18
如发生争议,你可以凭上述证据起诉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或者在房屋可以过户时尽早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5 孙新律师 2010-10-24 08:06
主张房屋的所有权。
6 赵江涛律师 2010-10-24 10:10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