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分手后要求赔偿,以前的花费 在一起的时候,他送我生日礼物电脑,还给我2000元。大概就这么多,后来性格不合分手了,全部都是他主动送的,现在分手了,他要我全部还给他,我觉得无理哎,但是他说他有买电脑的发票和汇款的记录,会通过法律途径让我还钱,这样真可以吗?
2014-04-01 14:16 zhuzhu……(浙江-宁波)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罗钟亮律师 电话:13676811945 2014-04-01 14:45
让对方起诉,金额不大不会要求还
2 孙新律师 2014-04-01 14:17
你好,恋爱中的赠与目的性是非常明显的,前期是为了建立恋爱关系,后期是为了缔结婚姻关系,所以恋爱的赠与是目的性赠与。我国《合同法》在赠与合同一章中没有明确规定目的赠与,对于目的赠与只能适用一般赠与和附义务赠与的规定。由于恋爱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尚不存在如同婚姻关系所确定的法律上的人身关系,那么类似婚姻中的“忠诚义务”等就无从谈起,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恋爱关系解体是无所谓谁存在过错的。但是,尽管不能因为受赠方拒绝进一步交往就认定其存在过错,却可以将其作为认定赠与方达不到“目的”的原因。当然赔偿在恋爱期间诸如送花、送小礼物,请吃饭等费用的负担,则是于法无据的。因为两者之间是一个不受法律调整的社交关系。只有对于一些大额经济往来,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赠与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
3 110网律师 2014-04-01 14:18
如果是赠与,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可以要回的。
4 张书正律师 2014-04-01 14:22
协商处理
5 张莉兰律师 2014-04-01 14:57
赠予一般不用归还的,你也可以协商稍微补偿他一点,省的他以后来烦你
6 110网律师 2014-04-01 21:32
协商一下 协商不下 起诉
7 110网律师 2014-04-02 09:43
让他起诉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