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业的律师,你们好!我碰到关于收毛坯房的难题~ 我们在2012年8月购买了一套2楼的商品楼,于今年2014年3月31日前交付使用,可是就在昨天也没有通知我们去收楼,我们到售楼中心问,就说下个月开始收,开发商会给予我们半年的物管补偿,请问这合理么?然后我们说先去看看房子,看了后发现与我们想象的不一样,少了一个阳台,所有的飘窗都不是飘窗了,而我们查看我们的协议时,所有的条条框框都是框住我们业主的,没有一条是框住开发商的,而且没有户型图,当时我们是没有现房看的,开发商提供的只是宣传图纸,我们就是看宣传图纸来买房,当时的宣传图纸是没有标明2楼的,是4楼以上的户型,可是我们问过售楼小姐,她说2楼只要看双层楼型是一样的,没有人指出说二楼是比四楼以上少一个阳台和所有窗户都不是飘窗,请问这属于欺骗行为么,反正我们看到房子时就真的是觉得被欺骗了,可是这样的宣传图纸是有力的证据么,而且宣传图纸是没有注明2楼的,我们能退房和要求开发商赔偿么,谢谢各位了,真的很急~
2014-04-01 10:52 1986欢欢(广东-韶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4-01 10:52
你好,收集证据,诉讼维权。
2 江珍来律师 2014-04-01 10:53
属于违约,可以发律师函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 孙新律师 2014-04-01 11:11
您好,请及时报警解决。
4 孙新律师 2014-04-01 11:25
你好,对方构成违约,可以搜集证据诉讼维权,详情来电来访。
5 110网律师 2014-04-01 13:40
你只要有相关证据证明你上面所陈述的事实,可以起诉维权。
6 朱直双律师 2014-04-01 20:40
您好。得看购房合同的具体约定。
7 110网律师 2014-04-03 10:56
你的情况必须看具体的协议才能给与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