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男方婚前债务是为与女方结婚而购置生活贵重物品,离婚时女方是否应该承担此债务?
男方婚前债务是为与女方结婚而购置生活贵重物品,离婚时女方是否应该承担此债务? 如题,婚前男方在与女方交往中,女方不断催促男方与其结婚,得知男方经济状况不好的情况下逼着男方去借债,同时向男方保证婚后会用自己年底分红帮男方还债,男方因此借了7万元债务,购置了电器等贵重生活用品并给了女方彩礼,婚后女方不到两个月就将男方诉至法院要求与男方离婚!请问我方可否要求女方承担此债务?
2014-03-31 23:17 david2……(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31 23:19
这是可以要求女方承担的
2 孙新律师  2014-04-01 10:18
如果能证明此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你可主张
3 韩士队律师  2014-04-01 11:46
只要你有证就证明此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你就可以主张。
4 齐志龙律师  2014-04-01 15:07
具体需要看是否是共同生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