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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上诉要求卖房吗
我可以上诉要求卖房吗   2000年我与妻子协议离婚,协定女儿(当时读高中)由我做监护人,前妻补贴生活费,后考虑到女儿的学习及生活,实际上由其母亲抚养并共同生活,我未补贴生活费。同年值动迁,女儿得动迁款5万元(后用于四年的大学学费)。我个人的名份分得租赁房一间,女儿户口落户其中,2003年女儿作为共有人将租赁房转为产权房。
  现我得了重病,我要将房子出卖以支付医药费。请问:
1、我可以提出和女儿析产吗?
2、现我与人同居,我将卖房款委托同居人照顾我可行吗?
2、女儿不同意卖房,亦无能力支付我的医药费,我可以上诉吗?
  谢谢!
2010-10-23 10:42 真空(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0月23日 11时41分
1,可以析产;2,可以委托保管;3,可以提起析产之诉;4,如果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要提起确权之诉;5,可以将你的房产份额抵押借款;6,可以签订赡养遗赠协议,促使你女儿为你支付医疗费用。
2 110网律师  2010-10-23 11:03
1 可以,2 可以,3 可以起诉析产
3 110网律师  2010-10-23 11:33
1、可以
2、可以
3、可以主张拍卖
4 袁文祥律师  2010-10-23 11:42
1、你作为该房产共有人,可以提出析产的!2、房款你是有处分权的,由谁保管由你决定,但你自己要谨慎!;3、可以起诉要求析产的!详情可来电咨询,以便准确回复,避免咨询事实不清,造成误导,律师将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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