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申请时效的问题 我想要申请劳动仲裁。2013年3月公司最后一次给我开工资。直至2014年3月也没有安排我上岗,工资也没有发放。我申请劳动仲裁是3月27日,今天3月31日让我去立案。早上去了,仲裁突然说我的东西不全,让我拿劳动合同。从我上班开始只签过合同,没有给过我合同。现在提供不了合同,对方不给我立案。怎么办?今天如果我提供不了合同,就不能立案,是不是就过了有效的诉讼期呢?我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注册在公司,是不是也可以作为工作证明呢?非常着急,请给予解答!非常感谢您的帮助。
2014-03-31 10:46 agadem(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赖贺明律师 2014-03-31 11:33
应该及时搜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提起劳动仲裁。否则就要超过诉讼时效了。
2 黄立波律师 2014-03-31 11:40
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所以没有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