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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成都市蒲江县,我母亲一直是精神病人(一级)生活不能自理,父亲1989年去世了
我在成都市蒲江县,我母亲一直是精神病人(一级)生活不能自理,父亲1989年去世了 我在成都市蒲江县,我母亲一直是精神病人(一级)生活不能自理,父亲1989年去世了,家里就我和母亲两人,2006年开始享受低保政策,2011年享受国家土坏房建设政策(国家补助低保户修新房),后来(2013年)政府,村上间接用享受低保政策来要挟我,低价征用我的土地(2分地),我很无奈就同意了。今年又要城镇规划征用我们村的土地(我有2亩多地)修街道,修居民楼,我担心历史重演,我该怎么办?我们这样的条件以后还能不能继续享受国家低保政策? w#补充:我2002结婚,但妻子户口一直在娘家,我们家户口只有我和母亲两人,现在无小孩,以后还能享受国家低保户政策吗?
2014-03-30 20:47 微信用户(四川-成都)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30 20:51
这是要受法律保护的
2 孙新律师  2014-03-30 21:00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 尹朝阳律师  2014-03-30 22:48
受法律保护
4 陈晓云律师  2014-03-31 10:17
问下当地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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