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责任各半需要公诉吗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责任各半需要公诉吗?另外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法院宣判免于刑事处罚后计入个人档案吗?
2010-10-22 20:39 快乐鸟759……(内蒙古)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周泽高律师 电话:13767991248 2010年10月22日 21时10分
肇事者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才要追究刑事责任。
2 孙新律师 2010-10-22 20:56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宣判后是派出所是有案底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宣判后是派出所是有案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