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犯罪记录 我于99年在深圳因斗殴被刑事拘留4天,后取保候审。请问,我现在可以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吗?
当时我在深圳一家私企上班,人事关系档案在武汉一国企单位,取保候审后又回到武汉的单位上班,武汉的单位至今不知道我在深圳的事。请问这个秘密可以一直保留下去吗?单位会不会哪天通过何种途径得知?
当时我在深圳一家私企上班,人事关系档案在武汉一国企单位,取保候审后又回到武汉的单位上班,武汉的单位至今不知道我在深圳的事。请问这个秘密可以一直保留下去吗?单位会不会哪天通过何种途径得知?
2014-03-29 22:07 ldy988……(湖北-武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陈宇律师 电话:13774573086 2014-03-29 22:14
不可以的。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29 22:14
在24小时内会得到通知的
3 孙志军律师 2014-03-30 07:42
如果没有实际判刑,就没有犯罪记录。
4 武昌陈哲律师 2014-03-30 08:35
不能办理
5 江珍来律师 2014-03-30 10:13
1、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2、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3、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