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应该怎样判定责任,怎样赔偿? 我父亲和母亲当天晚上在衡水市卖完地瓜驾车到枣强县时,行驶到十字路口当显示的黄灯俺的车走到路中间时来了一辆半挂把俺的车挂翻后就跑了,俺父亲被压在了车下等120来了才救出人来,俺父亲当时就不行了俺母亲轻伤俺去肇事科时他说车又回来了,这算逃逸吧?
2010-10-22 12:06 王志田(河北-衡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22 12:08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2 孙新律师 2010-10-22 12:29
对你家的事故我很惋惜!对于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队做出责任认定。用来判断责任承担比例的依据。根据你的描述,可以认定为,肇事后逃逸
3 孙新律师 2010-10-27 16:52
是否逃逸,要看具体证据,建议及时请律师代理,以更好的维护你家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