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代理法律咨询 本人于2006年8月与另外三股东一起委托深圳圳宏星公司在红安购买一土地进行产权式酒店开发(签有委托协议书),现深圳圳宏星公司以委托无效为名自行开发并吞并了委托人的投资款,后诉讼至红安县法院,红安法院拖延近一年不判决,被告将资产陆续转移。请问本诉讼应该如果操作下一步?万分感谢!陈:13911088978
2010-10-22 11:36 csyi11……(江苏)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0月22日 11时43分
法院的行为肯定是不正确的,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简易程序的审限是三个月,你可以进行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0-10-22 11:57
建议及时申请法院进行财产查封,并请求法庭及时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