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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安沙井万丰医院无痛人流不全,宫腔残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深圳宝安沙井万丰医院无痛人流不全,宫腔残留,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深圳宝安沙井万丰医院无痛人流不全,宫腔内残留1.4cm长0.5cm宽残留物,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此医院妇科主任医师主持的手术,结果宫腔内还有这么大一块残留物,前后医药费用已经2200多,结果医院要求再次清宫手术,同时还得我再次支付手术及医药费用,是否合理?急等,谢谢!!!
2010-10-22 11:34 BUp5785(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22 12:06
及时封存病历,然后申请卫生局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根据结果依法维权。
2 110网律师  2010-10-23 08:22
很难构成医疗事故,但是,医院要求再次支付手术及医药费用的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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