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为了离婚签订的财产协议能公正吗,有法律效力吗? 我和老公是2001年结的婚,2002年有的儿子。婚后以夫妻双方的名义申请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房本上写的是他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他要跟我离婚。不同意分割房产,房屋所有人还是他,但提出我跟儿子可以继续住在这套房子里。我不同意。为了不影响儿子的生活,我们双方签订一个协议,说明在房屋所有人不变动的情况下,这套房子归我跟儿子居住,他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押、变卖、出租或者让与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居住。直到我自然死亡为止。每月还要付给我一定数额的抚养费。如果有违本协议,就要根据房屋当时的价值赔偿给我。
这个协议能进行公正吗,能具有法律效力吗?
这个协议能进行公正吗,能具有法律效力吗?
2014-03-26 17:04 woaiwa……(河南-郑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4-03-26 18:59
离婚协议在未离婚登记前不生效。
夫妻财产约定,未公证的也有效,但涉及赠与的,需要办理公证或更名,以免赠与人反悔。
夫妻财产约定,未公证的也有效,但涉及赠与的,需要办理公证或更名,以免赠与人反悔。
2 110网律师 2014-03-27 11:02
你好,离婚协议在离婚登记时即生效。
3 110网律师 2014-03-27 12:31
如果纯粹一个协议,是可以公证的,但是你要考虑公证能否达到你的目的。既然房子是婚后共同申请,当然属于你俩的共同财产,建议通过正常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