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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用补偿问题
房屋征用补偿问题 2007年之前供销社的房子因债务给了债权人,之后债权人有把该房子卖给第三人。此房原先是供销社房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只有购房合同。2009年镇政府因扩建需要征收了,征收补偿怎么算?
2014-03-26 11:54 aotege……(内蒙古-鄂尔多斯)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3月26日 12时56分
拆迁占地的补偿方式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而定,一般分为地上物补偿和宅基地补偿两部分。只要合法的,就应得到补助。地方政府在拆迁方面有不当之处,你可以通过协商,起诉等办法维权 。如果是临街房有营业执照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来补偿,包含装修费用、营业损失、拆迁过度费、搬迁费等。
如果有补偿额过低或强拆等情况发生,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来电详谈。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3-26 13:34
你好
虽无产权证,但属于合法占有,现房主可获相应的补偿,补偿标准看当地政策。
可以来电来访
3 孙新律师  2014-03-26 14:27
可以获得适当的补偿,补偿标准依据当地的政策公告,详情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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