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下,比如1方出走几年了!没回过家看子女,也没有给过义务费 请问1下,比如1方出走几年了!没回过家看子女,也没有给过义务费,这能否构成遗弃家庭成员
2014-03-24 20:08 短信用户(广西-百色)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24 20:16
这是不构成的
2 黄荣高律师 2014-03-24 20:45
看什么原因出走等具体原因,才好分析判断。如果一方出走,下落不明,另一方可以申请宣告失踪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3 110网律师 2014-03-25 07:36
不构成遗弃家庭成员。
4 110网律师 2014-03-25 10:59
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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