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定代表人可要求破产还债吗 我们是四个人合伙开的一家公司,主要生产墙体材料混凝土实心砖,生产场地已被另为两个合伙人任经理动用黑势力占有,卖出产品的钱拒不偿还公司贷款,贷款是20万元,贷款时抵押了生产机械及附属设备全套、抵押评估价是32万元,是我们四人作担保人,对方已到期不还款为由已起诉到法院,因我已不参与生产和销售,再让我承担连带责任好冤,另外一个也冤,我是法定代表人、另外一个也同意要求破产还债这样做可以吗?谢谢各位的帮助和回答!
2010-10-20 11:48 诺岩(黑龙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0年10月28日 09时03分
可要求破产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