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不想续签,办什么手续? 我的劳动合同明年4年到期,本人不想续签。但单位要求写一个包含“与本公司无任何劳动纠纷”内容的东西,请问这个是合理的吗?我的理解是,合同到期,直接办交接手续就行,为什么还要写这个呢?是企业的自我保护码?
2010-10-20 11:32 比目鱼会飞(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0月21日 20时20分
不写,否则离职后你将失去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10-20 11:51
可以不写。
3 刘秀章律师 2010-10-20 23:25
单位就是在自我保护,你可以不写
一般地,单位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的
一般地,单位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