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我借款给南宁一朋友做生意,他写了借条.利息按一分计算.现三年了.在2012年还了一万元利息,后来一及去讨过多次.在去年八月十四日去他家收讨.他不但不还.反而不承认借条的数量了.我现该怎么办?请律师明点.为谢!
2014-03-23 22:27 162219……(湖南-永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4-03-23 22:39
您好,依据借条向法院起诉。
2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4-03-24 09:24
以证据为准。
3 聂晓东律师 2014-03-23 23:01
你好,建议及时搜集证据,起诉维权,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