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赔偿要求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结婚半年,2个月前女方提出感情不合要求离婚,1个月将4个月身孕打掉。男方自觉无过错,只是婚后未如电视剧中那般美满而无法接受女方做法,对离婚无异议。已同女方提出要求其赔偿结婚费用和名誉损失,女方否决次日申请法律诉讼。请问应该什么时候提出赔偿要求?庭审前还是庭审中?
2009-02-24 16:58 smjcn(江苏-连云港)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2月24日 17时03分
从你说的情况来看,男方提出赔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