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三年了,我可以在我自己的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吗? 我是山东烟台人,现居住在山东威海,男方是东北人,现居住在东北,我们因感情不合已经分居三年了,三年前我向法院提出过离婚,但男方坚决不同意,现在我想再次起诉离婚,可以在我的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吗?
2014-03-22 22:47 panlei……(山东)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4-03-23 09:49
你好,在被告所在地。
2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4-03-23 11:50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固定收入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按照同行业标准取一个合适的比例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3 朱君秀律师 2014-03-22 22:54
答:可以起诉离婚。
4 110网律师 2014-03-22 23:14
你好:起诉解决
5 曲延波律师 2014-03-23 07:55
你好,去东北起诉。
6 陈晓云律师 2014-03-23 10:39
在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