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债务纠纷 律师您好,我在前年(2012)租了朋友一辆桑塔纳2000轿车(黑出租)以每个月2000元租金租了一年,于去年(2013)因我老婆娘家在南方,我们要去南方就终止了租赁,之前我欠了他3个月租金(6000元),可是在我与他交接车的时候全部结清了,但是我当时没有拿回我所写的欠条(欠条是2013年写的,没拿回的原因是他说他忘带了,说是在他自己开的车里了)我当时就说了一句,没事,你回头撕了就完了(现在的人不能轻易相信了)他现在以我当初写的欠条向我打官司要钱,请问律师我的这种情况怎么办?他的胜率大吗?再者就是我和老婆也准备起诉他敲诈我,不知道可行吗?特在此咨询一下,谢谢赐教!
2014-03-22 15:43 liuhao……(天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03-23 14:05
收集证据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
2 孙新律师 2014-03-22 15:57
应提供当时还钱的证据.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4-03-22 16:08
您需要有证据证明已经把钱还给他了,如录音、证人证言等
4 孙金刚律师 2014-03-22 16:24
你只能找你已经将租金支付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