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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六盘水,于12年开始给一个温州人在他所承包的工地上做工,至14年底还欠我35万元
我住六盘水,于12年开始给一个温州人在他所承包的工地上做工,至14年底还欠我35万元 我住六盘水,于12年开始给一个温州人在他所承包的工地上做工,至14年底还欠我35万元,他留了张欠条给我,注明14年1月28日前付清,现在早已超出所定期限,向法院启诉,可法院传票却无法送达,现已联系不上他怎么办?
2014-03-22 10:49 微信用户(浙江-温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22 10:57
找到人后才能起诉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3-22 10:58
那就尽快起诉他。有身份信息么?
3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4-03-22 11:38
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的。
4 张莉兰律师  2014-03-22 11:38
先找到他人
5 110网律师  2014-03-22 14:27
找不到人法院可以公告诉送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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