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民事法律咨询
供暖纠纷
供暖纠纷 本人住单位公房,供暖费一直由单位提供。但单位于2002年破产,之后房屋归房管局。2008年5月我将房屋出售,现房屋物业公司将我起诉,让我补交2002至2008年的供暖费。请问:1、物业公司于2010年9月将我起诉,是否过了民事案件的诉讼有效期?2、我应怎样避免或减少缴纳供暖费?
2010-10-19 10:19 supere……(北京-东城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0月19日 11时11分
1、是否超过诉讼时效,需要综合其他证据案情分析;
2.避免或减少缴纳供暖费,建议委托律师。
2 孙新律师  2010-10-19 10:21
看具体情况。如需要建议电话联系。
3 孙新律师  2010-10-19 10:40
要看具体情况才能确定
4 孙新律师  2010-10-19 10:45
需要看案情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