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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行为是诈骗还是民事呢
这种行为是诈骗还是民事呢 在六月份的时候有人托我的朋友去北京办事,他们先后出了5万元左右的机票款和去北京所用的费用,几个月后事情没有办成,他们说给我朋友直接或间接的给了十万块钱,让我的朋友五天内把钱还给他们,有打欠条,并且在公安派出所备过案,案是以欠款备的,在公安机关打的欠条,现在他们要告我的朋友是诈骗,能够成立吗?我朋友所花费的钱就是多次往返北京的机票包括住宿等,没有说再额外给过,最多就是吃饭啊之类给我朋友花过钱,他们在当地的很有势力
2010-10-19 08:29 282406……(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19 08:37
涉嫌诈骗。
2 李建成律师  2010-10-19 09:25
依上述 不属于诈骗  建议搜集相应的有力证据 以便更好的维权
3 汪成军律师  2010-11-02 20:18
对于是否构成犯罪主要在于你朋友收钱去北京办事中有没有虚构事实,并以这虚构的事实致使对方产生错误的认识而交出钱款的,如果是这样就是刑事犯罪,如果不是就构成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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