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公司清算法律咨询
股东需要就有限责任公司连带赔偿责任吗?
股东需要就有限责任公司连带赔偿责任吗? 我老板有个成立一个新公司,让我占10%的股份,新公司成立后,向银行借款200万,是以老公司的货物为抵押,现在还不了贷款,我需要付什么责任?(法人是另外一人,法律上与老板无亲属关系)
2014-03-21 16:19 yyyx06……(浙江-嘉兴)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3-21 16:20
只要你们出资没问题。那就以出资为限。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21 16:23
这是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
3 孙新律师  2014-03-21 16:21
你好,这种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的话,以你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会承担连带责任的。
4 周俊岭律师  2014-03-21 16:22
一般以出资额为限
5 韦云律师  2014-03-21 16:56
你好,工商登记你为股东,你就要在登记的认缴出资额范围内承担公司债务。
6 110网律师  2014-03-21 21:02
如果你所占股份未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会被追究责任,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7 110网律师  2014-03-26 10:47
如果按照你所述,你涉嫌出资不实。严重涉及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