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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伤残鉴定的问题
关于伤残鉴定的问题 紧急!!
律师,您好!我骑摩托车将一行人碰伤。出院后鉴定为轻伤一级。我有两个疑问:
(1)除了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常规费用外,我需要因为这个鉴定结果多赔偿伤者吗?多赔偿多少?
(2)伤者当时是脑出血15毫升,两处轻微骨折,面部轻微擦伤。现已痊愈,脑部出血已经吸收。这能达到轻伤一级吗?
(3)如果要带伤者重新进行鉴定,需要怎么走程序?
谢谢!
2014-03-21 14:31 einkin……(安徽-合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3月21日 21时44分
你好!以司法鉴定意见书为准,如果构成伤残等级,则有伤残赔偿金,不然没有伤残赔偿金。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21 14:36
这是要经过有资质机构鉴定的
3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4-03-21 15:08
是要经过有资质机构鉴定
4 110网律师  2014-03-21 14:47
这里的轻伤一级是针对的伤情。而交通事故赔偿的依据是伤残鉴定的结果,伤情和伤残不是一回事。如果对方索赔,可以协商也可以由对方起诉。
5 110网律师  2014-03-21 19:52
要经过伤残鉴定的,
6 110网律师  2014-03-22 15:14
是不是轻伤对赔偿没有影响,关键看对方是否构成伤残。谈不好或不愿谈,可以让对方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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