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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上诉,二审法官擅自改变案由、取消我主要上诉被告,申请回避法院不准怎么办
第二次上诉,二审法官擅自改变案由、取消我主要上诉被告,申请回避法院不准怎么办 我案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我不服判决第二次上诉,二审法院法官擅自改变我案为医疗服务合同案由开庭,并且审判长宣布开庭时取消了我的主要上诉被告,庭审笔录上只有我上诉的另一个被告。法庭调查时我要求法官改正我案由,法官不改,法官要求我按照他们定的医疗服务合同案由陈诉事实。在我用证据证明被告违法诊疗造成我伤害致残后,隐匿重要的伤害病史,让我转院,给我不合法的盖有公章的转院手续把我推出医院。法官也不给我改变案由。我申请他们回避。一审法院擅自更改一次我立案案由医疗人身损害为医疗服务合同,我败诉后上诉一次,发回重审法院已经改变了我的案由为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按照医疗侵权审理和赔偿的,第二次上诉法官这么做我申请回避法院不准,我该怎么办?谢谢!
2014-03-20 17:18 a43786……(辽宁-大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03-20 19:06
可以到检察院投诉。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20 17:20
你好,若法院对你的回避不允许后,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核复核。
3 110网律师  2014-03-20 18:25
法院虽然有权决定案由,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这个案由是有明确规定的,另外不知道你们一审起诉时的事实和主张是什么?所依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如果依据的是侵权责任法规定,则必须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如果依据的是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并要求医院承担违约责任的话则为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4 110网律师  2014-03-20 20:14
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核复核。
5 毛健民律师  2014-03-20 21:35
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6 110网律师  2014-03-21 11:35
要求检察院进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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