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 我想咨询下:我的爱人03年离家出走至今未归,多方打听,查无影踪!本想等等看她自己是否能回来,可是一等就就8年,孩子都9岁了,我负担很重,实在没办法,我2010年4月份起诉到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瑶海区法院说找不到我爱人,传票无法下达,要等6个月再起诉!
我想咨询下,我要再提起离婚诉讼,该怎么做!我不能再耗了,年龄耗不起,我的孩子我负担的也够呛!
我想咨询下,我要再提起离婚诉讼,该怎么做!我不能再耗了,年龄耗不起,我的孩子我负担的也够呛!
2010-10-18 09:15 苦恼的人生(安徽-合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0-10-18 09:18
可以申请宣告你爱人死亡,婚姻关系自然解除,也就不需要再提起离婚诉讼了。
2 110网律师 2010-10-18 09:32
法律规定,如果你爱人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你爱人死亡,民法院受理宣告死亡案件后,会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
公告期间届满,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法院宣告你爱人死亡后,你就可以再行结婚,可以继承他的财产。
全盘解决所有问题。
公告期间届满,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法院宣告你爱人死亡后,你就可以再行结婚,可以继承他的财产。
全盘解决所有问题。
3 李建成律师 2010-10-18 09:38
你起诉离婚 法院是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
4 110网律师 2010-10-18 17:45
可以起诉离婚,提供相关证据,缺席判决
5 程东林律师 2010-10-19 10:12
起诉离婚,委托律师处理.
6 110网律师 2010-10-22 11:22
找不到人可公告送达。你现在可以起诉离婚,如需要可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