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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 2010年3月6日到2010年9月16日,我在那上班半年多,我已经辞职,她同意了,欠我2300元,但到现在还没给我工资,我已经写了申请书,告知书已经给我了, 但我写申请书的时候没有写上补偿金,我想加上,还能加上吗,到仲裁的时候她能给我补偿金吗?
2010-10-18 08:10 jxE3466(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0-18 08:43
劳动仲裁中还能加上。
2 赵江涛律师  2010-10-18 08:44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3 孙新律师  2010-10-18 09:13
可以加上  
4 赵亮律师  2010-10-18 10:04
你好,我是中盾律师事务所赵律师,可以加上
5 孙新律师  2010-10-18 10:04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0-10-18 19:41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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