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债人上门以有四个月,并切断电 要债人来家有四个多月了,就是不走,吃我家的大米。并切断电,还威胁住在我家的房客。我们多次打110。110来后也并没把电接上。只是例行公事到到就走了。当地110也没法,说经济纠纷不属于他们管,也没办法把他们从我家赶走.现在欠他们债的人也不在家.请问律师这种事该找什么部门解决.去法院告他们私闯下民宅有用吗?要债人这么做合法吗?
2010-10-18 09:24 cilcil(上海)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0-10-18 09:27
不合法,就算起诉法院,法院也没办法,建议还是报警
2 吴接赟律师 2010-10-18 09:28
债权人的行为不合法,可以起诉。
3 李岩玲律师 2010-10-18 09:35
债权人构成民事侵权,可诉讼。
4 陈晓云律师 2010-10-18 09:44
110应该管并告知对方有纠纷去法院解决,不应未经同意入户。
5 110网律师 2010-10-18 19:06
我们认为公安机关不管经济纠纷,但是不应该放任这些人的行为,可以继续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
6 李军律师 2010-10-19 09:20
应当报警,警方应当处理,既然有债务纠纷,未经你们同意,他们无权进入你们的住宅内。
7 黄浩律师 2010-10-19 09:59
报警处理,警察不应放任债权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