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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房屋)分割问题
离婚后财产(房屋)分割问题 我本人婚前父母协议给我的房产,但现在我已结婚,房屋还未过户到我的名下。我与妻子结婚时,妻子随嫁带来10万元彩礼钱。结婚一年半,假如因我俩感情不和且自愿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双方都对家庭忠诚),妻子有权利要求我对他进行精神赔偿么?另外我的房屋她应该没权利分割吧?

本地曾有例子,男女离婚男方补偿女方几万块青春损失!!(具体原因不详)
2014-03-19 16:33 ddfgff……(河南-鹤壁)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3-19 16:48
您好!
据您所述,房屋系单方父母婚前赠与的,视为婚前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精神赔偿这部分。
2 刘晓梅律师  电话:13723370990  2014-03-19 18:24
您好,精神赔偿法院不支持,房屋如果是你父母婚前给你的房子,她无权分割。
3 孙新律师  2014-03-19 16:37
您还,青春损失费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不能要求精神赔偿,房屋如果是你父母婚前给你的房子,她没法获得。
4 孙新律师  2014-03-19 17:10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证实房屋是父母所赠个人财产,不能主张精神赔偿。详情课来电来访
5 王鑫律师  2014-03-19 17:31
房屋她没权利分割,但是可能主张赠与
6 110网律师  2014-03-20 21:18
妻子无权利要求你对她进行精神赔偿么。另外你的房屋她应也没权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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