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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陕西的,2006年嫁到湖北省,后来有1个小孩,结婚后户口转过去了
我是陕西的,2006年嫁到湖北省,后来有1个小孩,结婚后户口转过去了 我是陕西的,2006年嫁到湖北省,后来有1个小孩,结婚后户口转过去了,结婚两年后感情不和,我要离婚他不离,我就出去打工了,直到现在我也了结扎手术,请问他们这种做法违法吗?我可以讨回公道要求计划生育部门赔偿吗?
2014-03-19 10:04 短信用户(陕西-西安)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4-03-19 10:10
他们这种做法不违法,你不可以讨回公道要求计划生育部门赔偿。如果你想再生育,可以做复通手术。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孙新律师  2014-03-19 10:13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 孙新律师  2014-03-19 10:17
你好,你这种情况不存在违法,你也不可取要求赔偿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19 10:51
法律规定婚姻自由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19 11:22
你好,依据你的叙述,没有违法。。
6 110网律师  2014-03-19 11:31
结扎手术是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做的?是十分强迫做的吗?若符合当时当地计生规定,做此手术不算违法,不能要赔偿。想离婚,可到法院起诉。要再生育,符合准生条件的,可到医院做“复通”手术,现在医学有此能力的。
7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19 21:31
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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