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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胜诉者生效判决得不到依法执行,而败诉者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产生的问题
解决胜诉者生效判决得不到依法执行,而败诉者以种种理由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产生的问题 在2000年依法登记的四人共同共有的房产权,在没有共同共有人的任何手续下被登记机关违法变更登记其中一人。其他共有人不服违法变更登记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撤销违法变更登记行为,判决书早已生效。法院又以其中一人起诉民事进行诉讼保全裁定查封财产,指定房产登记部门不改变违法变更登记行为(登记部门以法院查封为由,不恢复原来依法登记的四人共同共有的产权证)请问法院查封登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登记部门是行政不作为的现象吗?在2000年依法登记的房屋产权属于确认了的产权,现在其中一人认为行政官司败诉。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确权,按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时效是2年,其中一人现在起诉是不是超过了法律诉讼时效?
2009-02-23 19:29 ciuang……(江西)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2-23 19:43
行政案件已经有了结果,法院的判决应予以执行,案件的关键问题是民事中无需确权,法院虽然查封,但仍应对原判决进行执行
2 110网律师  2009-02-24 21:12
既然是撤销了违法登记,则原登记自己生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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