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合理么?我们怎样才能维权? 2001年我家被政府强行征收并签订了协议,协议是《市政公用设施》做绿地,但2011年绿地被毁将其变更成医院大楼,政府我们提出的诉求除了以现在的市场价进行赔偿,还有怎样的解决方案?(现在此事正在协调中,希望得到有力度的赔偿及在合理范围内)
我家总共当时133.2平方米 住房91平米 商铺20平米 其余的是院子
政府现在想以稍高于2001年时的市场价赔偿
我家总共当时133.2平方米 住房91平米 商铺20平米 其余的是院子
政府现在想以稍高于2001年时的市场价赔偿
2014-03-16 15:14 809493……(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16 15:16
这是可以诉讼要求赔偿的
2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3-16 20:51
你好
显然不合理的!
启动法律程序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显然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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