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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的房子是爸爸盖的,但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现在他去世了,爸爸的3个妹妹我姑姑要分这房子
爷爷的房子是爸爸盖的,但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现在他去世了,爸爸的3个妹妹我姑姑要分这房子 爷爷的房子是爸爸盖的,但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现在他去世了,爸爸的3个妹妹我姑姑要分这房子,但我们这儿从老1辈的习俗过来都是有1个儿子的直接把房子留给儿子,但是法律上说我3个姑姑也是有继承权的,我想问1下爸爸怎样才能完全继承?
2014-03-15 23:10 短信用户(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4-03-15 23:13
有继承权的,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2 何峤巍律师  2014-03-15 23:22
必需有你爷奶的遗嘱
3 常路律师  2014-03-15 23:36
您好,你爷爷有遗嘱或有证据证明是你爸爸盖的
4 赵江涛律师  2014-03-16 00:03
有继承权
5 邢中阁律师  2014-03-16 00:19
如无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即所有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6 谷友军律师  2014-03-16 07:01
举证证明房子都是你父亲出资、出力盖的。
7 陈晓云律师  2014-03-16 10:19
需要你姑放弃继承,或由老人立遗嘱
8 徐卫东律师  2014-03-16 15:59
如果没有遗嘱,您姑姑有权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怀向阳律师  2014-03-16 23:56
你好,你姑姑们是有继承权的,他们要放弃继承才可以。
10 110网律师  2014-03-17 11:55
您好,如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对方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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