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离婚? 我2006年在国外留学结婚,在我国大使馆登记。2010年回国在吉林市工作(我的户籍在吉林市)。我丈夫2013年回国在广东工作(他的户籍在北京)。我们没有子女,也无财产和负债。我们已经4年没见面了。我2次联系离婚,均遭拒。我想起诉离婚,不知如何办理?在哪里起诉?
2014-03-15 20:49 寒江雪柳20……(吉林-吉林)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4-03-15 21:43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4-03-16 12:50
应当到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 徐道德律师 2014-03-15 20:51
你这样的情况好处理一些,写一份起诉书,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就可以!
4 110网律师 2014-03-15 20:52
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5 任远律师 2014-03-15 20:55
你好,提交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并起草离婚诉状向法院起诉。
6 110网律师 2014-03-15 21:06
你好:起诉解决
7 张 静律师 2014-03-15 21:52
您好离婚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1、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夫妻生活走到尽头!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人从此形同陌路!
8 钟欣主任律师 2014-03-16 06:46
到被告住所地提出离婚。协商如不成诉讼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