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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承法的问题
关于继承法的问题 我父亲六年前过世,家里只剩我和继母以及继母和我爸一起生下的一个弟弟,由于经济困难,继母把其中一间房子卖掉(我们原有三间),用几万块钱来还掉治疗我父亲的病之外,剩下钱的拿来起剩下的两间房子,现在由于我和继母闹纠纷,请问在我没结婚之前,可以分到一部分财产吗?(比如说房子或者是家里原有的一些地皮等)
2010-10-15 19:23 覃晓慧03(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谷友军律师  电话:15901376758  2010年10月15日 19时45分
可以分到一部分财产
2 孙新律师  2010-10-15 20:01
    根据你说的情况看,你的父亲没有留下遗嘱,因此应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办理,你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你父亲的部分财产。
3 孙新律师  2010-10-15 20:03
可以要求继承你父亲的遗产。
4 赵亮律师  2010-10-15 20:09
你作为法定继承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是应当继承遗产的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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